回溯十年历程,亲清政商关系渐成共识;总书记重要论述,指引民营经济前行。
十年前的全国两会现场,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、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首次提出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,用‘亲’与‘清’两个字精准概括。这一重要论述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,也为后续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。回首这一天,许多人仍能感受到当时氛围的庄重与热烈,总书记的讲话不仅回应了企业家们的关切,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坚定支持态度。从那时起,这一理念开始逐步融入各项政策实践之中,推动政商交往向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演进。

总书记对‘亲’与‘清’的阐释极为详尽深刻。他从领导干部角度出发,强调‘亲’意味着要坦荡真诚地与民营企业接触交往,尤其在企业面临困难时,更需积极主动靠前服务,通过多关注、多谈心、多引导的方式,帮助化解实际问题。同时,‘清’则要求关系清白纯洁,坚决杜绝任何私心贪念、以权谋私或权钱交易的行为。对于民营企业家一方,‘亲’体现为主动与党委政府多沟通交流,讲真话、说实情、建诤言,全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;‘清’则要求洁身自好、走正道,严格遵纪守法,光明正大地开展经营活动。这种双向要求,构成了政商关系健康互动的基本框架。
总书记的这一论述并非凭空而来,而是源于长期的从政经历与深刻观察。他曾在多个地方工作期间,就以实际行动践行支持民营经济的原则。例如在上世纪90年代,面对一家民营企业资金紧张的生存困境,时任领导明确表示全力支持,并认为办好现有企业本身就是最好的招商引资方式。在其他地方,他也多次通过调研、致信、座谈等方式,密切联系企业家群体,注重公私分明、界限清晰。这种一贯的重视与支持,为后来提出‘亲’‘清’理念奠定了坚实基础,也让这一论述更具说服力和感染力。
‘亲’与‘清’二者之间存在深刻的辩证统一关系。只有坚守‘清’的底线,才能让‘亲’的交往显得光明磊落、合规合法;反过来,只有展现出‘亲’的担当与作为,‘清’才能真正经得起检验,赢得广泛认可。总书记曾用‘君子之交淡如水’来形容正确的官商交往之道,指出双方目标一致,都是为了强国富民。企业通过合法经营创造利润、贡献税收、提供就业、助力地方发展,政府则应为依法经营的企业提供良好服务。这种基于公心的交往,才能实现持久的‘亲’与坚定的‘清’。如果偏向任何一方,都可能导致不良后果:过于亲近却不清白,容易滋生利益输送;过于清白却不亲近,又可能出现对企业困难漠不关心的现象。唯有二者并重,方能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生态。
十年以来,这一重要论述得到持续深化与落实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写入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内容,成为对民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延续与加强。随后在多次重要场合,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将这一要求落到实处,尤其在民营企业面临转型挑战的背景下,更需通过优化环境、降低制度性成本,帮助企业专注创新与发展。这不仅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成长的必然路径,也是检验党员干部政绩观的重要标准。各地实践表明,通过建立沟通机制、完善制度约束、强化服务保障等方式,亲清政商关系正逐步从理念转化为行动,显著提升了营商环境的整体质效,为民营经济注入持续活力与信心。


